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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转让

  资质是不能转让的。   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  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。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,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。 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、 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、出卖资质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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